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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沱江流域广汉段)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马牧河防洪治理工程的批复
通知公告 四川省 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8-18
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沱江流域广汉段)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马牧河防洪治理工程的批复川府函〔2026〕175号德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核批准长江经济带发展(沱江流域广汉段)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马牧河防洪治理工程的请示》(德府〔2026〕13号)收悉。经研究,并征得国家文物局同意,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星堆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沱江流域广汉段)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马牧河防洪治理工程。
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沱江流域广汉段)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马牧河防洪治理工程的批复

  • 2026年08月18日 15时49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沱江流域广汉段)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马牧河防洪治理工程的批复

    川府函〔2026〕175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核批准长江经济带发展(沱江流域广汉段)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马牧河防洪治理工程的请示》(德府〔2026〕13号)收悉。经研究,并征得国家文物局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星堆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沱江流域广汉段)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马牧河防洪治理工程。

    二、你市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和超出规定深度,确保工程符合三星堆—金沙遗址申遗保护有关工作要求。要切实做好工程所需考古工作的统筹保障,确保考古工作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三、你市要加强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落实施工期间文物保护措施和工程影响减缓措施,加强文物本体监测,确保文物安全。实施过程中如有重要文物遗存发现,须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保护措施,会同省文物局研提保护意见。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恢复,保持郊野农田自然状态。

    四、你市要压实三星堆遗址防汛工作责任,加强对马牧河水安全环境的常态化监测,建立分洪预警响应机制,将监测数据及预警信息纳入三星堆遗址监测预警系统。

    五、你市要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综合统筹,充分考虑文物保护、遗址展示、游线设计、道路改造等因素,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恢复,确保三星堆遗址历史风貌完整真实、生态环境安全,为遗址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和展示阐释创造有利条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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