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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通知公告 四川省 四川市监局 发布日期 2026-09-03
经研究,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具体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予以公告。 一、委托事项 地址为成都市辖区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驻在场所为成都市辖区内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委托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知正文

经研究,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具体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予以公告。

一、委托事项

地址为成都市辖区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驻在场所为成都市辖区内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委托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二、委托权限

包括登记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撤回、撤销、注销等。

三、委托期限

2026年3月1日至2031年2月28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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