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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和人员交流项目的通知
项目申报 四川省 四川科技厅 发布日期 2026-10-30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科技部合作司发布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指南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窗口
申报中 2026-10-30 至 2026-11-30
纸质材料 正文未明确纸质材料报送要求,请以官方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摘录以下为原文节选整理,重点信息已加粗标出
一、申报要求
(一)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以下简称“重点研发”),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1030/5920.html)、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1030/5921.html) 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 各申报单位分别于2026年11月30日8:
00至2026年11月30日16:00(“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2026年11月30日8:00至2026年12月18日16:00(“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
//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分别于2026年12月1日18:00(“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2026年12月17日18:00(“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 前登录“ 四川政 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
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 四川政 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
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 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具体申报条件请以上方摘录与官方原文为准
特殊条件
通知正文
  • 发布日期:2026-10-30 14:40:00
  • 发布机构:资源处
  • 文 号: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
联合研发项目和人员交流项目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合作司发布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指南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以下简称“重点研发”),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1030/5920.html)、《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1030/5921.html)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各申报单位分别于2026年11月30日8:00至2026年11月30日16:00(“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2026年11月30日8:00至2026年12月18日16:00(“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分别于2026年12月1日18:00(“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2026年12月17日18:00(“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重大专项受理处室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项目由科技厅合作处受理。

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王蔡君,何颖

电话:028—86631802,17828053146

邮箱:sckjtghc@163.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0月30日

  • 附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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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信息